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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2年)
时间:2019-04-17 00:00:00

湘教发[2019]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2019-2022年)》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委老干部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体育局

2019年2月25日

 湖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9-2022年)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推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2017年年底,湖南60岁以上老人达到了1245.87万,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8.16%,比全国高出0.86个百分点,预计2022年我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500多万。新时代背景下,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较快,呈现出差异化、多元化、多层次的特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传统的老年教育模式已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更高的质量要求,老年教育的发展对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将产生全面而深远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我省老年教育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学习资源日益丰富、服务队伍日益壮大、经费投入日益增长,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方参与、多形式办学的发展格局。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等问题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迫切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对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为目的,以理顺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扩大老年教育有效供给为重点,以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完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提升老年教育办学质量和现代化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环境,真正把“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湖南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党领导一切的政治优势和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激发社会活力,继续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保障权益,促进公平。加强统筹组织管理,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扩大和优化老年教育供给,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努力让各类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让全体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优化布局、重在基层。在办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促进老年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灵活多样,开放便利。坚持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推动各级政府办重点、重点办和全社会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使老年教育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教育。畅通学习渠道,方便就近学习,促进各类教育机构向老年人开放,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展老年教育,为全体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提供学习机会、做好学习服务,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


因需施教,特色发展。课程设置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跟时代步伐,充分体现广大老年人积极健康的精神追求。教学内容坚持颐养康乐与进取有为相结合,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的先进文化为重点。鼓励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从各地实际和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出发,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老年教育协同推进机制更加完善,机构更加健全,职责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供给能力、服务水平、社会活力和内涵品质显着提升,基本形成覆盖广泛、多元参与、灵活便捷、特色鲜明的现代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着提高。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老年教育体制机制 


加强统筹管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教育、组织、老干、发改、财政、民政、卫健、人社、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对全省老年教育的宏观指导、政策扶持和统筹协调,形成“党政统领、多方参与、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健全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搭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基础服务网络。引导各级各类老年大学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鼓励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本系统、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老年教育服务,有条件的单位成立老年大学(学校、学习中心)。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场所,向老年教育机构免费开放或提供优惠服务。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各地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养老等设施和资源,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到2022年,每个市(州)、县(市、区)建立1个以上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二)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 


巩固、提升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水平。改善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场所和设施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进老年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加强学习资源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遴选一批通用型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围绕我省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引进一批优质学习资源,形成系列优质课程推荐目录。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2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区域内老年教育发展的老年学习资源库。


创新学习形式。研究制定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为不同区域、年龄、文化层次的老年人提供学习咨询服务,增强老年人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采用在线学习、移动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每年通报表扬一批老年学习先进个人和团队,到2022年,培育一批示范性学习活动团队和新型学习组织。


推动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科教文卫体工作者、其他有所专长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志愿服务,建设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到2022年,力争每所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培育1-2支老年教育志愿者队伍,其他老年教育机构普遍开展志愿者服务。


(三)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